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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杰倫代言眼藥水為“假藥” 被指誤導消費者 揚子晚報4月29日報道 “誰用誰閃亮!”相信這句由周杰倫等一眾明星吼出來的廣告語已經相當深入人心,但是日前有媒體驚曝:仁和集團子公司——江西閃亮制藥有限公司涉嫌制造“假藥”,由周杰倫代言的閃亮牌亮瞳舒緩明目液早已被注銷生產批號。昨天(4月28日),記者致電周杰倫的經紀人陳先生,他模糊解釋周杰倫代言的不是被注銷的品牌,而是另一個牌子,并聲稱整起事件“藝人沒責任”。
代言產品批號被注銷
不久前,周杰倫與仁和藥業簽下一單代言合約,成為閃亮滴眼露(亮瞳舒緩明目液)的新版廣告代言人。而日前卻有媒體曝出,市面上所售的系列滴眼液,批準文號大都是國藥準字,只有“閃亮”亮瞳舒緩明目液的批準文號是陜食藥監健用字06050190號(更1),也就是說,該產品是保健品非藥品。
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規處一工作人員向媒體透露,“閃亮”亮瞳舒緩明目液使用的批準文號早在2007年7月25日就已被注銷,并要求立即停止該產品的生產銷售。
廠家被指誤導消費者
對此,中國政法大學教授、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首席法律顧問卓小勤認為“應該按假藥查處!”他表示,“閃亮”亮瞳舒緩明目液不是藥品,可外包裝乍一看,會讓消費者以為是藥品,仔細看批號才知道是保健用品。
他認為,廠家的目的就是誤導消費者,顯然屬于非藥品冒充藥品的生產銷售假藥行為。此外,周杰倫在代言該產品廣告中聲稱針對眼脹、眼澀、眼疲勞癥狀,也屬于夸大宣傳療效的虛假廣告。
生產廠商發聲明解釋
記者昨天致電仁和藥業,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員解釋,公司對此事非常重視,已在其官方網站發表聲明。隨即記者在仁和藥業的聲明中看到,廠商解釋:“閃亮牌亮瞳舒緩明目液是保健用品,而非藥品。并在產品說明書和外包裝【注意事項】上明顯突出了本品不能替代藥品的標示。”
對于被注銷批號的原因,仁和藥業解釋不是因為質量問題,而是因政策調整等原因。對于有讀者指出,被注銷的“閃亮”滴眼露目前在市場上還有賣,仁和藥業表示,目前市場上流通的閃亮亮瞳舒緩明目液,均為產品批準文號被注銷前生產的。
周杰倫聲稱不擔責任
由于巨星周杰倫的號召力,一大片青少年粉絲據說一度對“閃亮”亮瞳舒緩明目液“愛不釋手”。
昨日,記者致電周杰倫的經紀人陳先生,提及明目液生產批號被注銷一事,陳先生表示已經知道,但他解釋:“周董代言的不是被注銷的品牌,而是另一個牌子。”當記者提出,閃亮亮瞳舒緩明目液上面就有周董的照片時,陳先生頓了一下,然后表示:“過幾天我們會發一個聲明的。”
至于有專家對周杰倫代言虛假廣告、對此事應承擔一定責任的說法,陳先生以一句“藝人沒責任”,匆匆掛斷了電話。